奇摩一直出現「搜尋舊情人」的廣告……前幾天才在夢裡夢見他,夢中的我像以前一樣又跌倒了,他抬起頭,說聲:「還好吧,小心點。」語氣是朋友的關心。我鬆了一口氣:「啊,他還把我當朋友,真好!」醒來之後,我還有點感動著,但很快就發現,這只是一場夢。
現在能不能見面、能不能聯絡對我來說都已經不重要了,貼女王這篇文章,是因為它的最後一段話,說出了我想說的話…… 我也想對你說,也許只能從你MSN狀態知道你的近況,也許只有在夢裡才能敘舊,但你一直是我心中很重要的朋友。
「我要結婚了!」我的初戀男友跟我說。
我的時空突然停住了幾秒,然後我在msn上打了「恭喜」兩個字。
這是多麼複雜的情緒。因為活到現在,他佔了我四分之一的生命。
記得第一次牽手,我們穿著高中制服,還被教官警告,第一次接吻,在公車站牌前,我罵了他一聲:「豬八戒!」
那個時候,以為一起坐在公車上,能把頭偷偷的靠在他肩膀上,就是全世界最親蜜、最親蜜的事。
18歲的時候,我們以為這就是愛情。
單純、透明、無瑕、直來直往,全心相信、義無反顧……
***
上個星期,是我們真正分手後,第一次見面吃飯。
我有個習慣,如果我的前男友交了新的女友,不管過了多久我們真的只是朋友,我也不會單獨跟前男友出去吃飯,因為我知道他的女朋友一定會介意。於是分手後的這幾年,我在msn上聽過他交了第幾個女友,看過不少他和不同女友的照片,但始終,我們還是不會見面,即使我們之間已經只剩下非常淡的友誼。直到他說他要結婚了,我想,或許我們可以見個面。
對於一個太過熟悉,又太過陌生的人,我著實不知怎麼處理見了面之後彼此對應親疏的拿捏。
電話響了,他的名字出現在我手機螢幕,那三個字母非常陌生的組合在一起,我拿起電話,他說:「我在妳家樓下了」我想起幾年前無數次他講過這句話,但現在,卻是另一種情境。
我走下樓,看到他買的新車,打開車門坐進去,看到他的第一句話:「哇!你的新車很棒!」他微笑,大大的眼睛看著我,然後在那幾秒,我們彷彿從17歲到20幾歲記憶快速的一頁一頁飛過,於是到了現在,27歲,我們相視一笑,原來有一天,我們可以這樣的,做朋友。
這是17歲的我、19歲的我、23歲的我,所不曾想像過的未來。
那時候的未來,一定很美好。
* **
我們坐在時髦的日本料理餐廳吧台的位子,你聊起你的工作,你的家人,你的女友,還有你轟轟烈烈的求婚過程。我笑著傾聽,保持一個不會觸碰到你,又能專心看著你的姿勢。
17歲的我一定想不到,10年後你會變成這樣的人。然後現在我們吃的起很貴的晚餐,買的起很貴的禮物。不像以前,我們在饒河街吃麵線大餐,好不容易存錢買一條最便宜的Tiffany項鍊給我,我會拉著你的手感動好久好久。
10年後,我們都變成不一樣的人,過著不一樣的生活。
然後,想要最簡單的東西,卻要用上最複雜的力氣。或者是最後,我們發現,再也找不到那麼簡單純粹的愛情。
10年後的我們才知道,不只是你愛我,我愛你,我們就一定會過著幸福的生活。
***
即使到現在,我還不能保證,我見到你的時候,能夠對你沒有一點點當初愛著你的那種,熟悉又陌生的錯覺。
我知道,我不愛你了,你不愛我了。我們永遠要保持最好的距離,最平淡的友誼,甚至連擁抱都嫌過於。這是我們最好的關係。
因為,我不愛你了,你不愛我了。
你送我到東區的路口,我下車跟你招手,我知道,或許不再見面,或許再見面又不知多久。
但親愛的你,我真心的希望,你永遠要過的比我幸福。你一定要,比我幸福。
這是我對你永遠的祝福。
再見,
我的初戀男友,
祝你幸福。
歌:陳奕迅 十年
如果那兩個字沒有顫抖
我不會發現我難受
怎麼說出口 也不過是分手
如果對於明天沒有要求
牽牽手就像旅遊
成千上萬個門口 總有一個人要先走
懷抱既然不能逗留
何不在離開的時候
一邊享受 一邊淚流
十年之前 我不認識你
你不屬於我 我們還是一樣
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
走過漸漸熟悉的街頭
十年之後 我們是朋友
還可以問候 只是那種溫柔
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
情人最後難免淪為朋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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